无人驾驶汽车市场潜力巨大,然而,这一新事物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打破了现有的伦理责任体系。一个让人关心的问题是:如果一辆无人驾驶汽车撞了人,该找谁来负责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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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现有的伦理体系框架下,责任人至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:首先,这个责任人的行为导致了责任的产生;第二,这个责任人是自由的,没人逼他做坏事。在这样一个责任框架下,为无人驾驶汽车找到合适的责任承担者并不容易。
首先,无人驾驶汽车没有驾驶员,坐在汽车里的是乘客,乘客本身并没有驾驶汽车,不可能为车祸担负责任。
第二,汽车肯定不是责任人。无人驾驶汽车是由算法驱动的,而算法是人造出来的,汽车本身并不能自己做主。另外,让汽车承担责任也没有意义,即使将它肢解掉,也不能达到惩恶扬善的伦理效果。
第三,让汽车生产商承担责任似乎也说不过去。如果汽车在推向市场之前已经通过了监管部门的检验,甚至接受了伦理审查,那么我们就应该承认,在零星的无人驾驶汽车车祸事件中,汽车生产商应该免责。因为在这些少量车祸事件中,导致车祸的算法是从数据中学习出来的,而这一学习的结果很大程度上超出了汽车生产商的控制范围。此外,在国家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大背景下,让汽车生产商承担全部责任,难免会打消生产商的积极性,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。
最后,让监管机构为车祸事件负责,理由也不充分。因为监管机构监管的是汽车推向市场前的最初样态,但车祸发生在汽车推向市场后。在这段期间,汽车通过自主学习做出的判断,已经超出了监管机构的预期。
那么,撞了人总得有人负责吧?目前,学术界的一个倾向是采用“混合方案”为车祸事件指派责任,即将车祸事件看成一个与乘客、生产商、销售、监管人员联合在一起的整体,由这些人员共同担负责任。当然,如何为这些相关人员分配责任,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,在实施层面还需要细化。
笔者认为,一个可行的办法是,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,在汽车生产、销售以及使用过程中,提高汽车生产商和购买方的税费,配合国家财政支持,建立特别保险,为人工智能车祸负责。毕竟车祸是低概率事件,符合保险的特征。同时,开辟人工智能车道,以减少人机混合造成的突发事件,让自动驾驶汽车少犯错,也是值得探讨的方向。